NXGC2023-0036
1、招标条件
庆阳市宁县泾河护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编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泾河宁县段属蜿蜒性河道,河道水流对凹岸的顶冲作用,使凹岸 冲刷,冲刷下来的泥沙又被底部横向水流带向凸岸,从而形成凹岸不断崩退,凸岸边滩不断淤长延伸的演变特征,导致河道演变频繁,而该段河道属陕甘界河,主河槽频繁演变,给两岸人民的和谐相处埋下了巨大隐患。为稳定河势,稳固陕甘两省界线,避免发生争抢滩地,
引发冲突事件,护岸工程的建设迫在眉睫。
2.2招标范围
宁县泾河陕甘省际界河长庆桥镇至景家河段(宁县侧)水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水规划编制,水规划编制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后,在 1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数量以满足招标人的进度要求为原则,工程建设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
3.2投标企业须具备水文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4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项目投标企业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7信誉要求: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8投标人须提供宁县 诚信承诺书;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4.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8月20日0时00分至 8 月24 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 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 网站( /f),在“ 服务平台” 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 主体共享平台”操作;已注册用户在“ 服务平台”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