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公司沙尔湖矿区五号露天煤矿一期500万吨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报审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疆沙尔湖矿区五号露天煤矿一期500万吨/年项目位于哈密伊州区沙尔湖矿区,建设规模500万吨/年,沙尔湖矿区东北部,哈密市西南147km处,行政区划属哈密市管辖。探矿权证面积:50.21km2,露天煤矿煤炭储量丰富探矿权范围内-150m水平以浅共获得各类煤炭资源量377308万t,煤层埋藏深度一般为0m~680m,可采煤层总厚度在1.04m~142.61m,平均为93.32m。埋藏相对浅、煤质好、岩石硬度小、开采条件优越、外部条件齐备。拟建设规模一期500万吨/年,首采区服务年限:54年。新疆公司沙尔湖露天煤矿一期500万吨/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报审服务招标。
2.2 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沙尔湖矿区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
华能新疆沙尔湖矿区五号露天煤矿一期500万吨/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审服务,最终水土保持方案取得国家水利部批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4 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10天,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查并取得国家水利部批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项目投标人所产生的人员差旅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报审手续需缴纳费用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合同总价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单位等级:3星级及以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和产量规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国家水利部批复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专业为水利);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社保证明材料;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合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和产量规模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该合同业绩国家水利部批复文件、公司任命文件,且证明材料中须体现为项目经理的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22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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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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