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综合利用示范-三期900MW核能供热工程智慧巡检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海阳市留格庄镇海阳核电厂
建设规模:本项目从 2 号机组汽轮机高压缸排汽中抽取蒸汽,以实现大规模的对外供热、机组改造后具有对外供热 900MW 的能力。
项目为三期 900MW 核能供热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正在开展的三期 900MW 核能供热工程的 主体项目同步开展,并充分利用三期 900MW 核能供热工程已经和正在开展的设计、评估、研究的成果,针对外供工业蒸汽项目的特点,进行针对性地分析、研究和评估,满足本项目技术和进度的要求。
本项目为海阳核电 1、2 号机组的改造,从汽轮机高压缸排汽中抽取蒸汽,经过除湿加热后,对外供应工业蒸汽。供热能力为 130t/h,厂区围墙外 1m 处的蒸汽参数为 0.80MPa.a ,210℃。
工期要求:2023 年 1 月开工;主设备合同签订:2023 年 2 月 10 日前;工程投运时间:2023 年 9月 15 日。工程质保期:工程移交后 24 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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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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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阳核能综合利用示范-三期900MW 核能供热工程智慧巡检系统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划 2023 年 10 月 31 日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山东海阳核 能综合利用 示范-三期900MW 核能供 热工程智慧 巡检系统设 备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软件成熟度 CMMI3 级及以上资质认证证书。 2、信誉及财务要求 信誉状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 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不低于两个大数据应用或智慧类项目业绩, 并提供业绩的合同文件,包括合同设备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 等。 4、其他要求 1)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认证 证书; 2)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在《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无不良记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17 日至 2023 年 8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