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工业区有机更新二期项目开发运营权招标公告
本招标鹿城工业区有机更新二期项目 已由 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温鹿发改审【2023】16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区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发运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2.1、鹿城工业区有机更新二期项目,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城市绿肺融合提升工程、金角绿边生态修复工程、绿色交通TOD综合配套工程及生态城市公共服务配套工程等4大工程,19个子项目。
建设规模:鹿城工业园区有机更新项目(二期)总用地面积699775平方米,折合约1049.7亩;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000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54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4593平方米。新建市政道路7条3209米,道路面积73888平方米,水生态修复299139平方米,生态提升面积390687平方米,硬质铺装43865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8906个,其中公共停车位4803个,配套停车位4103个。
①污水厂上盖体育中心工程位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及鞋都一期C-2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21-01地块,总用地面积约50000平方米,折合75.0亩。
②城市主题文化生态公园项目位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及鞋都一期C-2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09-01及A-24地块(不含停车场1000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209869平方米,折合约314.8亩。
③铁道沿线生态廊道及绿色停车工程位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及鞋都一期C-2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11、A-14、A-15、A-30、A-31、A-33-03及A-33-04地块,总用地面积67866平方米,折合约101.8亩。
④城市中央绿地建设工程位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及鞋都一期C-2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E-09和E-10地块,总用地面积10446平方米,折合约15.7亩。
⑤岸线修复及休闲设施提升工程位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及鞋都一期C-2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26、A-01、A-02、C-36、C-37及C-38地块,总用地面积142074平方米,折合约213.1亩。
⑥TOD综合体建设工程位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及鞋都一期C-2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E-07地块,总用地面积约37552平方米,折合56.3亩。
⑦生态产业孵化中心工程位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及鞋都一期C-2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E-08地块,总用地面积36300平方米,折合约54.4亩。
⑧绿色能源站及配套设施工程位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及鞋都一期C-2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26-01地块及周边10000平方米,总用地面积13580平方米,折合约20.4亩。
⑨绿色研发基地工程位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及鞋都一期C-2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02地块,总用地面积8611平方米,折合约12.9亩。
⑩社区绿色生活配套工程位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及鞋都一期C-2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05-01地块,项目提升总建筑面积11292平方米。
?30班中学(C-17地块)建设工程位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及鞋都一期C-2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17地块,总用地面积29567平方米,折合约44.4亩。
?金堡路(大河南路-牛岭西路)建设工程南起牛岭西路,北至大河南路,总用地面积7738平方米,折合约11.6亩,道路长度409米。
?牛岭西路(鞋都大道-过境路)建设工程西起过境路,东至鞋都大道,总用地面积15246平方米,折合约22.9亩,道路长度726米。
?金灶中路建设工程西起双金路,北至瓯江路西延,总用地面积5133平方米,折合约7.7亩,道路长度407米。
?桥下东路(过境路-鞋都大道)建设工程南起过境路,北至鞋都大道,总用地面积8204平方米,折合约12.3亩,道路长度434米。
?江湾路(过境路-鞋都大道)建设工程南起过境路,北至鞋都大道,总用地面积19098平方米,折合约28.6亩,道路长度423米。
?A-32和A-33地块中间道路建设工程西起桥下东路,东至江湾路,总用地面积2827平方米,折合约4.2亩,道路长度150米。
?三开路道路建设工程西起江湾路,东至泰力路,总用地面积12479平方米,折合约18.72亩,道路长度660米。
?滨水公园绿地工程位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及鞋都一期C-2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13和C-16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3186平方米,折合34.8亩。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617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25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0949万元、预备费1554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招标范围:由中标人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负责完成配套建设等项目的代建,依法征收的配套服务,开发建设及运营,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项目的代建开发建设前期工作、工程建设及管理(市政道路工程、绿地工程等项目建设内容,其中施工单位须由中标单位依法进行招标确定)、各项批件办理、资金筹措及运营期内的运营工作(含开发物业的出租、物业管理、停车位管理、项目代建及充电桩运营)等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招标工期:建设期4年,运营期16年。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开发运营权服务履约能力的企业。
3.2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