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泽县经济开发区西环路电力管廊建设项目已由深泽县行政审批局以深行审投资审字【202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深泽县经济开发区西环路电力管廊建设项目监理;(2)建设 电缆线路起于110kV深泽变电站南侧,止于秀水公园北门。明挖隧道采用双舱结构,右侧为敷设35kV/10kV舱,左侧为110kV舱,各舱隧道净截面:1.6m*2.3m,新建电缆隧道长度1695米;新建φ3.0顶管长度共140米,110kV陈河线(双回)24#-30#迁改工程:新建电缆线路1.985km,其中隧道敷设1.835km,沟槽0.15km。110kV东深线62#-72#迁改工程:新建电缆线路1.935km,其中隧道敷设1.835km,沟槽0.1km。110kV东深T接线00#-01#迁改工程:新建电缆线路0.16km,其中电缆沟敷设0.1km,沟槽0.06km。110kV陈深线25#-26#迁改工程:新建电缆线路0.12km,其中电缆沟敷设0.09km,沟槽0.03km。35kV深耿线3#-10#迁改工程:新建电缆线路2.16km,其中隧道敷设1.835km,排管(4+2孔)0.325km。35kV深城线2#-13#迁改工程:新建电缆线路2.14km,其中隧道敷设1.835km,排管(4+2孔)0.305km。110kV电缆型号为ZC-YJLW03-Z-64/110kV-1*630mm2铜电缆;35kV电缆型号为ZC-YJV22-26/35kV-3*400mm2铜电缆;10kV电缆型号为ZR-YJV22-8.7/15-3*120mm2电缆317m,ZR-YJV22-8.7/15-3*240mm2电缆2112m,ZR-YJV22-8.7/15-3*400mm2电缆1770米。(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6)建设周期:14个月。(7)质量标准:合格(8)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2.2 招标范围:对深泽县经济开发区西环路电力管廊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按照监理规范要求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行业技术标准及施工合同进行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2022年度(投标人为 2023年之后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次投标人监理人员情况按冀建市【2011】552号文件规定执行。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应≧7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2人及以上,且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配备齐全各专业监理人员。 除以上人员,监理机构中还应含市政、管道、经济专业(经济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为准)监理人员至少各一名(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18 00:00:00至 2023-09-07 09: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 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9-0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9 月 7 日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须同时在石家庄市 网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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