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砂石骨料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电五局第一工程公司天津建设管理项目经理部医药谷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康宁道(安国路—兴河路)等 11 条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 8441.743米,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 11 条路的道路、4 座桥梁及配套管线工程。其中主干路 2条,次干路 2 条,支路 7 条,跨渠桥 4 座,每座桥长 45.06 米,每座跨径布置为3*13米,最大排水方涵 4000×2600毫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含智能交通)、绿化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实际工程竣工日期以监理部下发的开工令上载明日期开始计算。
表1-1工程位置示意图
2、招标范围:中国水电五局天津建设管理项目经理部医药谷项目所承建的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要的级配碎石、砂子,本次主要对级配碎石、砂子共计228200吨进行公开招标。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级配碎石 | ≤53 | 吨 | 213000 | 按项目施工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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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砂子 | ≤5 | 吨 | 15200 | 按项目施工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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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22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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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到本项目工地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装卸费、利润、加工费、相关配套材料组成费用等,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相关费用。
4、交货时间:2023年9月至工程完工,成交人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 投标人提供的级配碎石、砂子等材料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标准要求:
级配碎石:应选用水稳定性好,具有经干湿循环式水浸泡不易分解的特性的石料,其最大的粒径不宜大于53mm,强度不小于15MPa,碎石垫层应具有良好的级配,不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其级配组成详见“碎石垫层级配要求一览表”。
碎石垫层级配要求一览表
层位 | 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 液限 (%) | 塑性指数 (%) | |||||
53 | 31.5 | 19 | 4.75 | 0.6 | 0.075 | |||
垫层 | 100 | 90~100 | 65~85 | 30~50 | 8~25 | 0~5 | <28 | <9 |
砂子:含泥量应小于2%,泥块含量应小于1%,含水率应小于3%。级配要求详见“中砂级配要求”。
中砂级配要求
通过下列筛孔(方孔筛,mm)的质量百分率(%) | ||||||
级配范围 | 9.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通过百分率 | 100 | 80~100 | 60~100 | 28~80 | 5~30 | 0~15 |
6.2 所供材料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产品企业验收标准。同时必须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如发生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由投标人负责承担所有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砂石骨料的销售等。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级配碎石和砂子检验报告各1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市政工程的砂石骨料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照国家最新税收政策执行。
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招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