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业主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博凯咨询管理 (泉州市丰泽区齐云路80号A梯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15点00分 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9)及符合要求(10-12):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及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服务能力的声明函;
5.其他特定资格: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份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合同金额≥200万元/年的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6.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
A、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B、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基本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7.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评标过程中,招标人还将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上述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9.承诺与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 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自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节假日除外),在业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4.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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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