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热电供热增容改造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津滨热电供热增容改造EPC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天津 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天津 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天津 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塘汉路西侧3199副398号,本项目拟利用2台350MW机组的抽汽(汽轮机本体抽汽供热改造详见汽机厂有关资料)供热,对现有的热网系统进行扩容改造,结合供热抽汽,满足现有热网和新增热网的供热需求。本项目先行实施新供热首站及厂内管网的建设,浆液冷却余热回收供热作为二期工程,与工业供汽外管网项目协调同步实施。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对现有供热系统进行扩容改造,新增供热负荷195MW.新建供热首站、厂内供热管网(不含厂外部分)、蒸汽及疏水管道铺设等。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竣工验收、总结报告;项目的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施工许可证等施工手续的办理;项目的安全、环保、消防,以及项目职业病防治、安全、环保“三同时”等符合安评规定相关内容。
2.1.3计划工期(施工):180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厂供热改造EPC合同业绩或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火电厂供热改造或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火电厂供热改造或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火电厂供热改造或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4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