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资格预审公告(Z)ZSGG202308120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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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进度,北京长安润璟-1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标段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北京润实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北京市辖区
项目规模: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东南区824地块,北至首钢南区五街南红线,南至首钢东南区六街北红线,西至首钢东南区四路东红线,东至衙门口;占地面积:16391.763㎡;总建筑面积:70830.77㎡,地上建筑面积:45896㎡,地下建筑面积:24934.77㎡,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CGFA2023080800206001001
项目名称:北京长安润璟-1期
标段名称:北京长安润璟项目供电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1、本项目由中标方负责本项目电力方案修改工作。按现有方案及电力设计图纸所示,自项目西侧长安云尚开闭站至本项目低基配电室、电缆分界室、高基配电室全部电缆管井土建工程、电缆电气工程、自动化通信系统、低基配电室、电缆分界室、高基配电室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 2、低基配电室至各楼座低压派接室电缆供应及安装、低压电缆地槽供应安装。 3、楼内一户一表工程,含楼内层电表箱、充电桩电表箱供应及安装。 4、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一切合同文件所述之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施工中及完成工作所需的深化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及安装、机械设备、劳务、检测、验收、移交、竣工资料整理、一切成品保护和管理工作,并包括所需的一切辅料、杂项物品及劳务,无论其有否列于本合同文件内。 5、施工中标单位需负责完成低基配电室、分界室置于地下及低压电缆地槽的方案修改、获取、图纸报批报审及实施工作。 6、另本项目取得修改完毕的正式供电方案后,电力设计图纸后期根据石景山供电公司各部门审图意见,产生的全部图纸变更造成包括不限于以下工程量变化:配电设备变化、管线工程、站室内部结构、建筑、水电拆改、加固费用及相关审图、验收发电所需协调费用均在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内。 7、负责协调高、低压图纸审图工作,包括不限于将与北京市供电公司及石景山供电公司协调本项目全部配电站室均设于地下的工作,另需在现有设计条件下通过供电公司图纸审核协调工作,并保证通过最终验收及发电。包括但不限于电力选线、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交通管理部门、市政、园林部门等手续办理。 8、中标单位负责与大市政电力管线产权单位及外电源电源点产权单位进行沟通,确保外电源顺利施工,本次招标含全部红线外各种协调费用(含电源点集资费)。 9、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从外电源点接驳至本项目发电全过程所需的一切、集资协调费用。若中标单位无法与外电源点建设单位就相关集资协调费用达成一致,不能满足本项目发电需求的,由甲方代为协调沟通,所产生的的一切协调费用、集资费用,均从中标合同中扣除。 交货期/工期:消防验收时间2024年5月15日,交付时间2024年9月30日;要求2023年底完成实体工程,2024年4月初发电完成。 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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