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滨江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剩余土方
拍卖公告
根据《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六届第 30 期》第十七条文件、《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港南园区阅﹝2023﹞23号)关于港南区工业园区土石资源由贵港市润华投资管理 作为处置业主等事项的会议纪要》第一条文件批准,现就公开拍卖贵港市产业园(江南园滨江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剩余土方拍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一):
坐落
数量:约391966.5m³(此数量仅作为参考,以拍卖标的的实际现状为准) 起拍底价:313.57万元整
竞拍保证金:150万元整 标的(二): 坐落
项目及方位:表土(1地块、2-1地块、2-2地块、2-3地块、3地块、4地块、5地块、6地块) 数量:约230615.6m³(此数量仅作为参考,以拍卖标的的实际现状为准) 起拍底价: 46.12万元整 竞拍保证金:20万元整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诚信经营的法人企业。 (二)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竞买人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竞买人可于2023年08月26日-2023年08月30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向贵港市金正拍卖 领取《拍卖实施方案》、签署相关必要文件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不接受信函、
拍 卖 规 则 及 须 知 一、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须知。我公司的拍卖活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我公司按公告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审查竞买人资格,不具备竞买条件的竞买人谢绝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证件,交纳约定的保证金,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竞买人可以亲自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但其代理人必须持有竞买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效。 四、在拍卖会开始前竞买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证明先行办理入场手续,确保具备合法的竞买资格。 五、竞买人在竞拍标的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且无异议的,视作完全了解拍卖标的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愿意承担该标的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 六、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招拍。进行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拍卖底价后,由竞买人现场举牌叫价,在拍卖师三次宣读最高价无人应价时落锤成交。竞买人在叫价过程中,必须按拍卖师宣读的增价幅度或呈倍数叫价,不得随意更改增价幅度。 七、竞买过程中,竞买人不得扰乱竞买秩序,应认真、严肃地进行竞买,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照文件约定自觉、积极地履行相应的义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自动放弃该竞得标的的,我公司将不予退还所缴该标的的竞拍保证金,同时委托单位的进行重新处置。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单位签订相关转让合同,同时买受人在3个工作日内向贵港市金正拍卖 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与拍卖成交价挂钩,按梯级计算:拍卖成交价在拍卖底价内部分,买受人需向贵港市金正拍卖 支付底价的1%作为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超出拍卖底价的部分,买受人按3%作支付拍卖佣金。。特别说明:(一)标的以现状为准,所提供的有关剩余土方估算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人对实际可采挖量不作承诺和保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抵为拍卖成交价款,该款项由我公司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转至项目业主方—贵港市润华投资管理 (以下简称“润华公司”)指定账户,其剩余成交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转至润华公司指定账户。(三)根据润华公司的施工进度要求,买受人必须在润华公司规定时间(30日)内完成土方的收货、运输、销售、使用,逾期未完成的由买受人承担后果。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会中无违规操作,在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拍保证金,如有违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由委托单位将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交付后所涉及的费用、纠纷、安全生产事故,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我方无关。买受人因拖欠各种费用造成自己和他人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并经我公司确认后,我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放行通知手续;买受人逾期未履行付款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买受人逾期未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承担拍卖标的的灭失、污染、损坏等风险及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