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MW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4.36MW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光伏场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第八师石河子十户滩 200MW 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 54.36MW 工程
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 147 团、149 团。
整体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交流侧容量 54.36MW(直流侧 70.68MWp)光伏电站,配置 8MW/16MWh 储能装置,光伏站及储能装置通过 35kV 集电线路接入已建的 110kV 醇化变电站。本项目建 设内容有,安装 122922 块 N 型 575Wp 高效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建设 35kV 集 电线路,总长约 42.9 公里,其中电缆 28.6 公里,架空 14.3 公里。建设 18 套逆变升压单元,其中设 3 个 4MW 逆变升压单元,13 个 3.6MW 逆变升压单元,2 个 1.6MW 逆变升压单元;建设 4 个 2MW/4MWh 储能单元。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2 长寿综合智慧零碳电厂国际复合单元项目(二期)
项目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晏家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
建设规模:22.5546MWp
工期要求: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次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全容量并网
时间:暂定 2023 年 12 月 30 日,最终以招标人指令工期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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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预计服务期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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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01 第 八 师 石 河子十户滩 200MW 源网荷储一体化项 目一期 54.36MW 工 程-建筑安装工程 (光伏场区) |
光伏场建设交流侧容量 54.36MW(直流侧 70.68MWp) 范 围 内 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除甲供外,甲供设备采用 车板交货)、土建及安装施 工、排水、调试试验及检查、 安全稳定运行 240 小时试运 行、临时和永久设备标识牌 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 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消缺、 消防、性能试验、整套系统 的性能保证的考核等各项验 收;竣工资料编制、整理及 组卷并配合移交;环境保护 及水土保持设施修复及完善、 达标投产、工程质量保修期 限的服务等内容。 具体以第七章《附件 1 工程 范围》为准。 |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8 月,首并计划工 期:2023 年 9 月 30 日,全容量并网时间: 2023 年 11 月 30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 标人发出的开工令 为准。 |
2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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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02 第 八 师 石 河子十户滩 200MW 源网荷储一体化项 目一期 54.36MW 工 程-建筑安装工程 (集电线路及储能 场区) |
35kV 集电线路及储能电站的 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除外, 甲供设备采用车板交货)、 土建及安装施工、排水、调 试试验及检查、并网验收、 安全稳定运行 240 小时试运 行、储能站围墙、场区主入 口大门的施工装修(含企业 标志标识的制作施工)、正 式和临时设备标识牌及安全 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工程 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 消防、性能试验及整套系统 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竣 工资料编制、整理及组卷并 配合移交;环境保护及水土 保持设施修复及完善、达标 投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 服务等内容。 具体以第七章《附件 1 工程 范围》为准。 |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 签订后次日,计划竣 工日期:2023 年 10 月 31 日前。 |
2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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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03电化学储能 系统设备 |
8 MW/ 16 MWh,详见技术规 范书。 |
2023 年 9 月 20 日 前,项目现场车板交 货或每次收到招标 人通知后 15 日内完成供货。 |
1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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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04 长 寿 综 合 智慧零碳电厂国际 复合单元项目(二 期)建筑安装工程 |
本工程承包人的承包范 围包括除光伏组件、逆变器 外(组件、逆变器采用车板 交货,其它事项仍由承包人 负责)的所有设备和材料采 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其他第三方服务等所有为完 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工作内 容。 包括但不限于:本光伏 电站全部建筑(含加固)、 安装及接入系统工程施工、 调试、各专项验收、培训、 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 内容。完成设备到货检验, 组件到货检测和安装后检测 (安装后组件检测由建设方 选择第三方进行、签订合同 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电 能质量分析、接入系统报告 等。 原有建筑需加固的,包 含加固检测、验算、勘测设 计、加固施工及所有设备材 料供应等所有内容。 边坡、停车场等光伏按 加固统一综合考虑,不再另 行增加费用。 具体详见第七章《附件 1 工程范围》。 |
工期要求:开工日期: 合同签订后次日,具 体开工日期以招标 人发出的开工令为 准。全容量并网时间: 暂定 2023 年 12 月 30 日,最终以招标 人指令工期为准。 |
2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D13-01 第 八 师石河子十 户 滩 200MW 源网荷储一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通过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体系证书。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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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化项目一 期 54.36MW 工程-建筑安 装工程(光伏 场区) |
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业绩要求 在截标日前 5 个自然年内,至少有 2 个及以上类似光伏项目建筑安装施工 业绩。 4、项目经理要求: 1)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或机电)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5、其他要求: 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独立法人企业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作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有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同为一个行政任职体系的;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有相 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同为一个行政任职体系的;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6)在近 3 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及因 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与招标人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D13-02 第 八 师石河子十 户 滩 200MW 源网荷储一 体化项目一 期 54.36MW 工程-建筑安 装工程(集电 线路及储能 场区)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通过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体系证书。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业绩要求 在截标日前 5 个自然年内,至少有 2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建筑安装施工业绩。 4、项目经理要求: 1)必须具有一级或二级(建筑或机电)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 2)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5、其他要求: 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独立法人企业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作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有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同为一个行政任职体系的;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有相 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同为一个行政任职体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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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6)在近 3 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及因 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与招标人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D13-03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 |
(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 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列入供应 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因严重违约、自身责任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2)专项要求 1)投标人所选电芯厂家需满足近 5 年用于本项目型号的储能电芯应用业绩不低 于 2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及具备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出具的符合 GB/T36276 标准的检测报告。 2)投标人所选择的 PCS 厂家需提供近 5 年累计 100MW 及以上 PCS 供货业绩,需 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具备 CNAS 和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检测, 并提供检测报告。 3)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累计储能系统业绩不低于 100MWh,至少 有 2 个单体不低于 10MW/20MWh 电源侧储能系统供货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包 含合同封面、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 |
4 |
D13-04 长 寿 综合智慧零 碳电厂国际 复合单元项 目(二期)建 筑安装工程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通过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体系证书。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业绩要求 在截标日前 5 个自然年内,至少有 2 个及以上类似光伏项目建筑安装施工 业绩。 4、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土建工程/机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5、其他要求: 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独立法人企业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作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或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有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同为一个行政任职体系的;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有相 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同为一个行政任职体系的;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6)在近 3 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及因 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与招标人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10 日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