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电除尘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电除尘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2.4 施工地点: 甘肃公司兰州西固公司13、14号炉电除尘器改造现场
2.5 计划工期: 13号炉工期自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30日,14号炉计划工期自2023年10月01日至2023年10月30日。单台机组停机施工工期30天,两台机组总工期60天(具体停机时间根据业主时间调整)。如果现场满足两台炉同时施工条件,投标方需调配人员保证在计划工期内完成改造工作,投标方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所有施工改造、调试工作,具备投入运行的条件。
2.6 招标范围: 甘肃公司兰州西固公司13、14号炉电除尘器改造工程施工,包括原有设备拆除、倒运,干涉物拆除及恢复,新增设备安装、倒运、安全管理、消缺、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移交等,并配合需方进行设备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除尘、脱硫、脱硝或锅炉尾部烟道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上述施工业绩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或技术协议文字描述、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附证书影印件。(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等,其他要求详见通知)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16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