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芦山县大川河景区旅游公路工程临时用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邛发改审批(2017)307号、芦发改固(2019)4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芦山县汉嘉实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邛发改审批(2017)307号、芦发改固(2019)45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瑞信诺工程项目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