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送出工程及对侧间隔工程已由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册亨县盛黔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且已落实,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20%,其余80%为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册亨县盛黔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贵州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八渡光伏电站”)位于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境内,场区位于册亨县西部冗渡镇石板井、板纳、纳喜村一带,场区东西直线距离约 7.6km,南北直线距离约 1.7km,场区中心距册亨县城区直线距离约 8.2km,距贵阳市城区直线距离约205.8km,余册高速 S62从场区东南侧经过,省道S529从场区东南侧经过,有多条硬化乡村路通至场区,本项目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69.12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91.44576MWp,容配比为1.32。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拟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升压站规模按 1×70MVA 设计,以 1 回110kV线路至在建的高洛220kV 变电站的110kV母线侧, 新建线路长约10km,导线截面为1×240mm2,高洛变电站扩建至升压站110kV出线间隔一个。
2.3 项目工期:12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9月05日。
2.4 招标范围: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送出工程及对侧间隔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项目110kV送出工程前期专题专项及合规性相关手续办理。 (2)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项目110kV送出工程设计,应包含但不限于此:工程采购范围内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高洛变电站扩建至升压站110kV出线间隔一个。含电气一、二次及远动、继电保护、通信等)、线路工程、OPGW光缆、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等的施工图设计及评审 (所有设计需按贵州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要求执行)。 (3)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项目110kV送出工程所需设备采购供货,供货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110kV送出线路施工(包含通讯系统)、塔基标识(按贵州电网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牌)段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110kV线路工程和高洛变电站110kV变电站内涉及线路接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贵州电网公司要求增加或改建的所有涉及接入的设备;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的设备及材料供货。(所有供货设备(含材料)需按贵州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要求执行)。 (4)线路工程、高洛变电站110kV变电站间隔涉网范围内电气、土建、安装、通讯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设计、供货范围内涉及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与贵州电网公司侧所有调试及工作协调,负责二次设备通信室配线架至送出工程光缆的熔纤,配合通信通道开通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 (5)本项目所需的手续及相关费用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青苗赔偿、征地赔偿以及所有涉及到的赔偿;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与地方林业部门、农业、公安(涉及基坑爆破时)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协调及发生的费用;高洛变电站110kV变电站内涉及线路接入所需所有费用;与贵州电网公司及地方供电局、县局直属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以及线路验收整改协调;取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接受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阶段监督检查,最终获得中心站出具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投运备案证明书文件、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停送电资料报备及停电相关手续办理;协助业主办理并网协议、购售电协议、调度协议等相关工作;负责设计成果的所有评审;负责征地手续的办理。 (6)若110kV送出线路穿越风景名胜区、公路(含高速)、铁路(高铁)、桥涵、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部位需取得相关专项报告,若线路通道需进行树木砍伐需取得林业部门的批复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 (7)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8)送出工程投运90天内按规范移交调试报告、工程档案、竣工验收等资料。 本合同工程与册亨县八渡农业光伏电站升压站工程的分界点以升压站110kV出现构架的110kV线路挂线点为分界点。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一个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投标人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2年、2021年、2020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18年-2022)内具有2项110kV及以上送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
3.2 其他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 证),担任过 1 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副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副经理职务。 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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