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灵丘县40万千瓦风电供暖示范项目供热三期扩建工程空气源热泵及其配套附属设备采购 | 1.18台名义制热量(-12℃)590KW的空气源热泵。满足供水温度≥55℃回水温度≥40℃、设计压力1.6MPa,并提供有效降噪、降低冷岛效应的解决方案。 2.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以及图纸文件、技术资料等,满足需求。 3.相关服务等,满足需求(10月20日前需所有空气源热泵主机及附件全部交付至山西大同国家电投灵丘供热站)。 详见空气热源泵采购招标技术规范书 |
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全部合同设备的交付。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灵丘县40万千瓦风电供暖示范项目供热三期扩建工程空气源热泵及其配套附属设备采购 |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证书。3、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厂家。 二、财务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表。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近五年(2018年08月01日~2023年7月31日)承担过至少2个550KW及以上空气源热泵的供货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或运行投产日期)为准。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设备情况业绩列表(包括项目名称、供货情况及主要设备参数、用户名称、投产或竣工验收时间)和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供货范围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用户使用设备运行情况说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相应业绩无效;情节严重者,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近5年内所提供的设备、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和安全事故及投诉(可自证)。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空气热源泵需提供同型号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中参数应满足本标段招标文件要求且试验结论为合格。 型式试验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报告的复印件(至少包含报告首页、试验项目和试验结论页、元器件配置页等,否则试验报告视同为无效)。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 8月 10日至 2023年 8月 17日(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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