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汽车起重机、标识牌检修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 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汽车起重机、标识牌检修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设备用于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宝日希勒露天煤矿使用,所购设备除满足技术要求外,应满足现场环境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汽车起重机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交货 |
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露天供应站 |
此设备为改装设备,需要对后托班、抓具、吊机等部位进行改装,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
2 |
标识牌检修车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交货 |
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露天供应站 |
此设备为改装设备,需要对主臂、抓具等部位进行改装,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本项目可采用分项验收、付款方式,汽车起重机或标识牌检修车如达到验收标准即可单独办理验收、付款(质保验收同理)。
设备运抵买受人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供方向需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经发票挂账后支付30%的货款,试运行合格后依据运行合格报告支付6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且货物无质量问题双方无异议后付清(质保期为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最大额定起重量≥25t的汽车起重机合同业绩1台(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本单位或其制造商签署的合同业绩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至少一张与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