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坂城二场等容风电项目老旧设备拆除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坂城二场等容风电项目老旧设备拆除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新疆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 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原龙源达坂城风电二场场区内,乌鲁木齐市东南约 45km 处,可由 G30、G314 及已建道路进入,交通便利。场区地貌单元为天山山前冲积扇戈壁荒漠,位于天山山脉中段北麓,东准噶尔盆地南缘,场地坡度不大,南高北低,地势相对平坦,海拔高度在1160~1520m之间,装机容量为9.03万kW。
2.1.2招标范围:达坂城二场老旧设备拆除包括风电机组、高低压电缆、10kV配电线、跌落保险总成、围栏,同时包含风机基础、箱变(台变)基础以及杆塔基础破拆、回填,环保、水保,以及植被恢复。拆除电缆、机舱、控制柜、电缆、轮毂、变压器、钢芯铝绞线、测风塔等放置在综合楼院内,塔筒、叶片等大部件放置在厂区设备堆场,现场机组设备存放地要配备音、视频设备以及看管人员,保证拆除下来的设备存放安全。本次招标包括将拆除下来的机组设备材料运输至风电场内指定场地并做好防尘、防潮湿、防渗漏保护。基础渣料的倒运及处置,基坑回填,植被恢复,符合当地政府环保要求,拆除设备存储方案,存储地的围栏建设、安防和监控由投标人负责。拆除项目所有的道路及平台修整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拆除的高压电缆、低压电缆、钢芯铝绞线、围栏、必须过磅称重、核实重量,测风塔必须切割分段、称重后放置综合楼院内。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前完工,具体时间合同谈判时约定。
2.1.4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1.5其它:因该项目处于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二级及准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及运行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得在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临时堆场等临时工程。本项目拆除下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均由投标人在满足政府环保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处置,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临时摆放,所有处置收益及成本均由投标人承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特种工程(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5MW及以上风电场(总容量不低于48MW)风机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48MW及以上风机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8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