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航空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重庆航空公司员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11818。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采购项目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为公司员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商,服务期为2年,按照每月服务费用为16.2万元,2年采购预算(限价)为:388.8万元。具体外包服务及人员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 员工餐供餐种类及标准: 餐次 供餐种类及标准 备注 早餐 包含但不限于豆浆、粥类、牛奶、花生露、咖啡、蛋类2种、粗粮1种、中西式面点8种、烤肠、培根、三明治、意大利面、小菜2种,泡菜1种、面食(抄手、小面、饺子、西北及中原面食),水果2种。 食材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加工、制作,水果需清洗、切块。 午餐 包含但不限于菜品8荤5素1汤1粥、主食2种、冒菜、面食(抄手、小面、饺子、西北及中原面食),水果1种。 食材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加工、制作,水果需清洗、切块。 晚餐 包含但不限于菜品5荤3素1汤1粥、主食2种、冒菜、面食(抄手、小面、饺子、西北及中原面食)、水果1种。 食材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加工、制作,水果需清洗、切块。 夜宵 包含但不限于面条类、抄手、饺子、汤圆 食材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加工、制作。 空勤餐供餐种类及标准: 餐次 供餐种类及标准 备注 早餐 包含但不限于豆浆、粥类、牛奶、花生露、咖啡、蛋类2种、粗粮1种、中西式面点8种、烤肠、培根、三明治、意大利面、小菜2种,泡菜1种、面食(抄手、小面、饺子、西北及中原面食),水果2种。 食材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加工、制作,水果需清洗、切块。 午餐 包含但不限于菜品5荤3素1汤1粥、主食2种、冒菜、水果1种。 食材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加工、制作,水果需清洗、切块。 晚餐 包含但不限于菜品5荤3素1汤1粥、主食2种、冒菜、水果1种。 食材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加工、制作,水果需清洗、切块。 夜宵 包含但不限于面条类、抄手、饺子、汤圆 食材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加工、制作。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对应单项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员工食堂劳务外包 重庆市渝北区临港大道6号重庆航空 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7 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0年1月1日至今(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发票作为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发票的检验截图。 2.8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9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餐饮类外包服务或餐饮类劳务外包服务或餐饮类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业绩,数量至少3个,且每个业绩服务合同金额须在5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金额页、内容页、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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