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花厂数字文创产业园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
竞争性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挑花厂数字文创产业园工程,比选人为重庆英才文化发展 。已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4-500103-04-05-68332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质量检测进行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
2.2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7083.10平方米(约25.6亩),总建筑面积86581.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128.31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2453.68平方米,车位数550辆。组成包括:新建1#楼(数字文化产业创新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和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共84512.5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2453.68㎡,地上建筑面积42058.83㎡,建筑高度65.0m,为高层公共建筑;保留的2#楼(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积2069.48㎡,建筑高度18.89m,为多层公共建筑。
2.3 比选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本项目从施工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全部等进行的检测,并按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检测(包含室内外装饰的建筑原材料检测(含可燃性、阻燃性等燃烧性能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制品检测、水质检测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所必须的全部检测工作(防雷检测和消防检测除外)。为确保满足项目竣工验收的所有检测内容,具体范围和试验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市政和房建相关检测规范、标准为准。
2.4 服务期限: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试验检测服务,服务期以实际工期为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
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建筑智能检测。
3.3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比选。联合体比选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在重庆市 网(渝中区)(https:// /yuzhongweb/)下载本比选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补遗及其他比选资料等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比选申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4.2 本竞争性比选公告开始发布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各比选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 网(渝中区)(https:// /yuzhongweb/)上关于本比选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比选申请截止和比选时间及地点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10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 (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2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递交文件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