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冷库购置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
2.1项目
2.2项目编号:HNYZ-2023-44
2.3项目
2.4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包含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和相关配套的设施、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报验、质保期内外服务、人员培训等正式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以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的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含交货期):45日历天(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其中土建部分25日历天,设备供货期20日历天);
2.7设备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应为拟投标设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授权书指两个主要设备:压缩机组、蒸发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壹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须提供一份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冷库建设业绩;
3.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7被业主
代理机构:中旭腾飞工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