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夫楼录播教室设备、状元楼高考听力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连江第一中学委托,福建省博益 对[350122]BYZB[GK]2023001-1、逸夫楼录播教室设备、状元楼高考听力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逸夫楼录播教室设备、状元楼高考听力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 (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BYZB[GK]2023001-1
项目名称:逸夫楼录播教室设备、状元楼高考听力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包1(逸夫楼录播教室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6,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逸夫楼录播教室设备采购 |
1(批) |
否 |
录播教室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
65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