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所属公司场站2023年至2025年安保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新能源公司所属公司场站2023年至2025年安保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场站,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次拟对景峡风电一场、景峡风电二场、上湖风电场、玛依塔斯风电场、阿拉山口风电场、三台风电场、小草湖风电场、三塘湖风电场、恰库尔图风电场、大河沿河渠首以下梯级水电站、石城子光伏二电站、温泉光伏电站、博乐光伏电站、策勒光伏电站、墨玉光伏电站、洛浦光伏电站;以上16个区域(均含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招标,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保管理、访客登记、治安巡逻、安防维稳、车辆进出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等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本项目拟招保安服务人员数量71人,各场站保安服务人数分配及上岗条件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合同终止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1.4服务地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保安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4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0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