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电厂一二期脱硫浆液管道治理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一二期脱硫浆液管道治理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二期脱硫系统部分浆液管道及阀门更换、安装(包含旧管道的拆除),主要包括一期四台机石灰石浆液供浆各新增一路备用管路及相应阀门的安装,一期脱水系统OA、OB石膏浆液缓冲箱泵出口衬胶管道及阀门更换,一期OA、OB脱水机集水槽排水及滤液接收罐排水至滤液箱衬胶管道及部分阀门更换,5号石灰石浆液备用供浆管道和回流管道及部分阀门更换,6号石灰石浆液供浆管路和回流管道及部分阀门更换,6号石灰石浆液备用供浆管道和回流管道及部分阀门更换,二期56A、56B石膏旋流站及真空罐至滤液箱管道及部分阀门更换,二期滤液水回6号吸收塔管道更换,以及以上管道涉及的管道支架更换。
本项目包含所有的衬胶管道、弯头、三通、大小头、阀门、焊材、油漆、阀门法兰垫片、管道支架用槽钢、钢板及管道和支架安装用螺栓、螺母、垫片等所有备件、材料的供货、安装,以及本项目涉及的脚手架搭拆、管道标识及介质流向刷涂工作等。
计划工期:本项目拟定2023年9月30日开始安装(施工),2023 年12月20日结束,计划总工期为82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项目地点:宁海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管道安装或改造或维修相关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如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管道安装或改造或维修相关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