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电厂10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接入系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10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接入系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惠州电厂10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接入系统设计服务项目主要包括:
1、可行性研究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项目现场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地质初勘等内容。全面、准确、充分掌握设计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进行项目可研设计及报告编制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收集。
(2)进行项目可研设计(包括经济技术分析),可研设计方案应遵照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各项环保、节能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及最新标准的要求,且应结合项目实际,选择先进、成熟、适当的工艺。
(3)开展项目可研阶段工程勘测及测量工作。
(4)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2043- 2018)等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图纸、概算、载荷复核及加固意见等。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2个及以上的方案对比。
(5)掌握该厂房安全现状与增加太阳能光伏板之后的厂房的安全状况,对房屋主体结构检测鉴定,判断房屋的安全性能。若屋顶承重不符合要求,提岀合理的加固处理方案或建议,以便为房屋后期使用提供安全保障。
(6)根据相关评审意见、要求及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善及补充相关工作,并在约定的时间节点前提交正式收口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报告。
(7)编制项目核准所需要资料,如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等,报告应符合国家、地方关于项目核准的要求。
(8)配合项目内外审工作,以及立项核准审批过程中的上级部门和政府部门提出的可研修改优化等工作,确保最终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应能够通过所有审查。
(9)编制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所有施工及服务类项目的招标清单、技术规范书、限价文件、核准或备案所需项目申请报告等。
(10)配合采购人开展本项目的前期相关工作,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及技术支持,提供其他专题报告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
(11)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费用。
(12)为采购人提供24小时项目咨询服务。
(13)采购人组织报告内部评审会时,一般采用视频会议形式组织评审,如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有必要到采购人办公地点参与评审的,中标人需及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评审,并及时按照评审意见完善报告内容,食宿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2、接入系统设计服务主要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项目接入系统报告及接入系统线路设计图,负责完成电网报批所需材料,负责报审手续办理并取得电网接入许可申请批准文件或批复意见。
接入系统方案的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规模、开工时间、投产时间、系统一次和二次方案及设备选型、产权分界点设置、计量关口点设置、关口电能计量方案等。
(2)系统一次包括:并网点和并网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和接入方式、电气主接线图、防雷接地、无功配置、互联接口设备的选型等;系统二次包括:保护、自动化配置要求以及监控、通信系统要求。
(3)接入公共电网的接入工程产权分界点。关口计量点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关口电能计量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具备实际可操行性。
(4)具体的项目设计内容和建设方案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审查意见为准。
(5)对该项目编制接入系统报告和组织联系当地供电部门开展报告评审,负责获得项目管辖地区供电部门对本项目接入电网的审查和批复意见,并提交广东电网公司审批(如需),直至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6)具体并网接入方案应在接入系统报告中分析论证。
(7)负责所有与当地供电局进行沟通、协调有关本项目接入系统的事宜。
(8)负责接入系统报告的评审费用。
(9)为采购人提供24小时项目咨询服务。
(10)采购人组织报告内部评审会时,一般采用视频会议形式组织评审,如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有必要到采购人办公地点参与评审的,中标人需及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评审,并及时按照评审意见完善报告内容,食宿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2.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内有效;当按协议提供可行性研究及接入系统设计服务的光伏项目交流侧总装机分别达到或超过100MWp后,协议终止。
2.1.3项目实施地点: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装机容量15MW及以上规模光伏电站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接入系统报告编制的合同业绩各1份(单个合同同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接入系统报告编制视为同时满足)。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个装机容量15MW及以上规模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单个合同同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接入系统报告编制视为同时满足)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