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沙智谷智慧综合能源项目-E12、E13 舒适性空调系统能源站部分 EPC 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2 招标范围
2.1.1 项目名称:长沙智谷智慧综合能源项目-E12、E13 舒适性空调系统能
源站部分 EPC 项目
2.1.2 项目地点:位于望雷大道东部区域,具体为东至雷高路,西至望雷大 道,北至中国通号产业园,南至长延路。
2.1.3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约60.87公顷,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2.3万㎡ (含地下),地上建筑面积约182.6万㎡, 园区建设范围近913亩, 涉及8个地块开 发,其中E12、E13作为园区的先行先试区域。其中E12供能建筑面积281088.16 ㎡, E13供能建筑面积318564.04㎡。
2.1.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长沙智谷智慧综合能源项目-E12、E13 舒适性空调系统能源站部 分 EPC 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标(含主材设备供货);E12、E13 能源站舒适性空 调总供能面积为 599652.20㎡,冷负荷约 47972Kw,热负荷约 26984Kw。
本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含:
设计部分:E12、E13 能源站舒适性空调系统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基站、地源 侧、末端部分及相应配套的装修、水、电、气、计费系统等配套专业设计。
采购、施工部分:
主要包含机房装修、机房给排水、机房电气工程(不含高压柜、变压器、低 压柜、高压线缆、低压柜到配电控制柜的连接线缆以及变配电间附属土建工程)、 控制计费系统(仅包含机房内总计量装置)、机房内暖通系统、地源侧系统、冷
却塔系统、冷温水主干管出能源站机房外 1.5 米。
注:本招标项目燃气系统、蓄冰盘管及槽体、 10KV 变配电系统(高压柜、变 压器、低压柜、高压线缆、低压柜到配电控制柜的连接线缆以及变配电间附属土 建工程)含设计不含采购及施工。
2.1.5 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部分最高限价为 9500.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 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 1 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 的含暖通工作内容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单项合同投资金额 3000 万元及以上的区域 供冷供热工作内容的项目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并附业主/用户联 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 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 (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10 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经历,近 3 年内负责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 3000 万元及以上总承包项目、工程施工、设计或全工程咨询(要求提供合同协 议书或设计图纸证明文件,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担任过类 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设计/工艺负责人)。
3.6.3 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 或注册公用设备(暖通) 工程师。项目 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工艺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设计类 资质执业资格(公用设备),且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 签定正式 劳动合同 3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5 年以上 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 要负责人。
3.7.2 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 职业资格(机电专业)和 B 类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 成员) 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6 个月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 明),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 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 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2 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8.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 投标;
3.8.5 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8.6 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3.8.7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3.4、3.9 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
足上述 3.2 条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 3.3 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 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 3.6、3.7 条规定。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2 日至 8 月 9 日。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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