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47团、149团。
整体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交流侧容量54.36MW(直流侧70.68MWp)光伏电站,配置8MW/16MWh储能装置,光伏站及储能装置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已建的110kV醇化变电站。本项目建设内容有,安装122922块N型575Wp高效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建设35kV集电线路,总长约48.2公里,其中电缆33.93公里,架空14.27公里。
工期要求:本项目147地块要求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首并,剩余149地块要求于2023年10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次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前。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预计服务期 | 文件价格(元) |
第八师石河子十户滩200MW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2.36MW工程-电缆 | 三芯电缆-阻燃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钢带铠装铝芯电缆,单芯电缆-阻燃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钢带铠装铝芯电缆,三芯电缆-阻燃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钢带铠装铜芯电缆,三芯电缆-阻燃3k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钢带铠装铝芯电缆,以上电缆均要求耐寒,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3年9月10日,项目现场车板交货或每次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内完成供货 | 2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第八师石河子十户滩200MW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2.36MW工程-电缆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2、信誉及财务要求 信誉状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8年7月1日截至开标日)至少具有2个与招标产品相同的/相近的供货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设备供货清单页、有效签字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无不良记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7)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果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内产品或者国外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 |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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