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逆变器更换集中采购(益鑫旭升共和等3个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光伏电站逆变器更换集中采购(益鑫旭升共和等3个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益鑫旭升共和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0MW,于2013年9月14日并网,使用20台由国电南瑞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MJE-N500KTL的逆变器;金峰共和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0MW,于2015年12月31日并网,使用20台由安徽金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DS 500KTL的逆变器;三峡共和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0MW,于2015年12月31日并网,使用20台由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IPV800T500TL的逆变器。
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38755-2019)及《青海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青海电网新能源电站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调度字〔2020〕23号)要求,青豫直流近端新能源电站相关设备必须满足电网交流或直流故障下高电压穿越、低电压穿越、连续电压穿越及1.3p.u.电压、51.5Hz频率耐受能力,经第三方单位实测建模并提交电压频率耐受能力实测建模报告报送青海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审核,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青海海南地区在运场站将限制、调整处理。
益鑫旭升共和等3个光伏电站由于逆变器厂家退出市场、设备老旧、软硬件无法升级原因,不满足1.3p.u.电压、51.5Hz频率耐受能力,不具备改造升级条件。按照青海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对新能源场站涉网技术要求,需对益鑫旭升共和等3个光伏电站共计60台逆变器设备进行整机更换、整站实测建模工作。
项目地点:益鑫旭升共和光伏电站、金峰共和光伏电站、三峡共和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塔拉滩光伏产业园区。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为益鑫旭升共和等3个光伏电站所需的逆变器及更换服务。具体如下:
(1)60台满足当地电网技术要求的规格型号为500kW的集中式逆变器及其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含抱箍、背板、螺栓,不含光伏阵列区接地线)、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2)逆变器更换配套服务,包括原有逆变器拆除、本次采购逆变器设备安装、调试、站内通讯恢复、上传集控通讯/数据恢复、视频监控恢复、AGC/AVC调试、一次调频装置功能恢复等;
(3)符合青海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字〔2020〕23号文件要求的光伏电站整站实测建模工作,并确保提交的实测建模报告通过青海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的审核。
其中益鑫旭升共和光伏电站共20台逆变器,每两台逆变器放置于逆变器室,逆变器室门尺寸为(宽×高):1.34×1.94m,逆变器室内部尺寸为(长×宽×高):7.95×3.9×3.4m,原逆变器尺寸为(宽×高×深):2.61×1.93×0.8m;金峰共和光伏电站共20台逆变器,每两台逆变器放置于集装箱内,集装箱门尺寸为(宽×高):2×1.9m,集装箱内部尺寸为(长×宽×高):3.1×2.6×2.5m,原逆变器尺寸为(宽×高×深):2×2.1×0.85m;三峡共和光伏电站共20台逆变器,每两台逆变器放置于集装箱内,集装箱门尺寸为(宽×高):2.3×2m,集装箱内部尺寸为(长×宽×高):3.6×2.8×2.7m,原逆变器尺寸为(宽×高×深):1.9×2.0×0.85m。若投标人提供的逆变器无法安装在原逆变器室或集装箱内,投标人需提供集装箱(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3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计划供货及服务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具体日期以买方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各光伏电站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条件:现场交货;卖方负责现场卸车及卸车后的二次接驳或二次倒运(如有必要,卖方需根据项目进展设置转运堆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逆变器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2)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单个合同容量为50MW及以上的集中式逆变器签约业绩。
(注:①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逆变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②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年度)无连续2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逆变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8月2日09时整至2023年8月8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