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 24.12MW 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 建 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招标人为三亚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装机容量 24.12MW,采用“全额上网”的开发模式。共安装 43854 块规格为 550Wp/块的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组件经串联成子阵列后接入组串式逆变器, 经逆变器 将直流电转换成为交流电, 再通过并网接入箱接入电业部门的计量箱后就近接入当地公 共电网。
2.2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东溪村、龙楼村等辖区。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 24.12MW 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 总承包, 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建设期及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接入方案批复的获得、 验收手续的办理, 居民屋面合作开发协议签订, 发包人电站设备租赁签约、购售电合同 签约。
(2)勘察(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满足行业技 术要求)、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
(3)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运输、检验。
(4)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并网线路工程。
(5)生产准备: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承包人应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 并提供试运行所需人员。
(6)竣工期移交:包括但不限于调试及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 工程验收、并
网验收、消防验收等; 竣工投产; 移交生产; 性能质量保证;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等各种相关工作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7)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标识标牌、消防安全设施、施工 用水、施工用电、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移交,集控中心建设等。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 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 类),并具有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3.4 投标人 2020 年 6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8 月 2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8 月 7 日 16 时止(北京时 间,下同)。
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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