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洽谈时确定
、水利水电集团尖扎光伏发电公司、海南州青水光伏发电公司、德令哈聚能电力新能源 ),于2022年2月28日并购至黄河公司,共和光伏发电 分别在共和县、尖扎县和德令哈市设有光伏厂站,各站用餐职工人数均在10人左右,机关设在共和县沙珠玉电厂,用餐人数40人左右。为进一步做好职工餐饮服务,提升餐饮管理专业水平,拟委托专业公司承担食堂承包服务工作。
1.1.2食堂管理包清工承包的模式:
食堂管理采用包清工承包的模式。即食堂所有采购由发包方负责采购管理,承包方负责食堂用人及厨房内部管理,承包方根据就餐人数,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食堂操作人员,确保满足发包方员工就餐需要,同时负责食堂设施在承包期间的保养维护工作,发包方每月根据协议约定支付给承包方相应的费用。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在发包方的指导下,负责发包方食堂餐饮服务,确保满足发包方员工就餐需要,同时负责食堂及相关区域卫生保洁及消毒、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设施在承包期间的保养维护工作。
1.2.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负责每日三餐制作及食堂相关区域卫生保洁及消毒、食品安全管理、食堂设施在承包期间的保养维护工作等。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实施
本项目由共和光伏发电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专业餐饮服务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厨师长(项目经理)须提供国家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全部人员在投标阶段必须具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3份且每份合同金额大于50万元的食堂餐饮(含酒店餐饮)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8月2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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