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T-2023ZF22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业主长沙邮件处理中心土建工程供变配电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采购项目”已由业主同意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施工工期:40日历天(自发出动工要求日起)
2.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控制总价为10014896.86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中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以上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3.5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6 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 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 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3.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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