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实验小学科技楼项目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批投[2022]3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广宗县实验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 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项目建设性质:新建。本项目已在广宗县纪委备案广宗县纪委监督举报电
2.2 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8-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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