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小箬乡尚锦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已由 中共闽侯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以 侯委振兴组【2023】4 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小箬乡尚锦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建设标准为:路面宽1,5m,条石板铺装路面,临崖侧设置预制砼仿木栏杆,九仙岩至建设机耕路,全长约0.850km,建设标准为:路面宽3.5m水泥混凝土路面。尚锦村乡村研学中心:建设乡村研学中心,完善周边配套农田耕地及提升周边环境。在尚锦村前洋-洋里交接(总长度约5.2km,)沿线进行道路提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area2div style="FONT-SIZE: 16px; WORD-WRAP: break-word; 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WHITE-SPACE: pre-wrap; BORDER-BOTTOM: #999 1px solid; WORD-BREAK: break-all; BORDER-LEFT: 0px">农业实践基地:建设基础配套设施,九仙岩至双峰路段建设步道,全长约0.910km。建设标准为:路面宽1,5m,条石板铺装路面,临崖侧设置预制砼仿木栏杆,九仙岩至建设机耕路,全长约0.850km,建设标准为:路面宽3.5m水泥混凝土路面。尚锦村乡村研学中心:建设乡村研学中心,完善周边配套农田耕地及提升周边环境。尚锦村主干道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在尚锦村前洋-洋里交接(总长度约5.2km,)沿线进行道路提升,充分结合“福”文化,在道路两侧种植市果福桔,杜娟花、红花继木等营造浓厚的“福”文化氛围。完着基础设施,补齐路灯缺口,增设景观置石、指示牌等景观小品;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area2div style="FONT-SIZE: 16px; WORD-WRAP: break-word; 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WHITE-SPACE: pre-wrap; BORDER-BOTTOM: #999 1px solid; WORD-BREAK: break-all; BORDER-LEFT: 0px">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area2div style="FONT-SIZE: 16px; WORD-WRAP: break-word; 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WHITE-SPACE: pre-wrap; BORDER-BOTTOM: #999 1px solid; WORD-BREAK: break-all; BORDER-LEFT: 0px">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area2div style="FONT-SIZE: 16px; WORD-WRAP: break-word; 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WHITE-SPACE: pre-wrap; BORDER-BOTTOM: #999 1px solid; WORD-BREAK: break-all; BORDER-LEFT: 0px">/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95823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n_text>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n_text>60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area2div style="FONT-SIZE: 16px; WORD-WRAP: break-word; BORDER-TOP: 0px; BORDER-RIGHT: 0px; WHITE-SPACE: pre-wrap; BORDER-BOTTOM: #999 1px solid; WORD-BREAK: break-all; BORDER-LEFT: 0px">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