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业主大型汽车(柴油)车辆维修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JZT-2023-12714,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320万元。各合同包若有效供应商<4家,经决策后中标1家供应商,若≥4家,则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经决策后中标2家供应商;服务期1年,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合同包 |
服务地区 |
车辆集聚点 |
预估服务车辆数量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 |
报价要求 |
业主大型汽车(柴油)车辆维修服务外包项目 |
内容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维修内容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7号令)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
1 |
金华市金义新区/义乌市 |
金东区希望路518号/西站大道和鸿运路交叉口,华东物流中心 |
150 |
1年(可续签1年) |
320万元/年 |
材料管理费≤10% |
*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个位数,例:材料管理费<0.5%的,四舍五入后为0%。
*本项目所使用维修材料及配件必须为正厂件及以上,结算工时费为10元/工时,工时费定额按照《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标准文本2017版》(详见附件)。
结算标准如下:
结算价=工时×工时费定额+材料费(1+材料管理费%)(材料费为成交单位材料进价,结算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进项发票或其他进项证明)。
注: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人工、设备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在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在续签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合同终止)。
2.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或其他组织(含个体户)。
2.2.2投标人必须为二类维修企业及以上,且必须保证维修车辆在备案表备案的经营范围内。
2.2.3投标人所投合同包车辆聚集点范围内必须有固定维修场所。
2.2.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或业主纪委办公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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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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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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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