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内容: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是在原厂区内新建机组2台65万千瓦机组,在新机组投产后,需对电厂原有利旧建筑设施的改造设计、厂区整体规划建设,确保原有厂区及建筑物与新建机组与新建建筑物整体一致,改造面积485211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厂区整体规划、利旧构/建筑物立面粉刷、厂区绿化修复与改造、全厂道路修复与改造、现有部分建筑拆除与改造、办公环境修缮与改造等。提供设计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编制相应分项工程的招标清单;出具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及文本。
规模:2台65万千瓦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服务期限: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服务地方: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
3.2.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66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筑物、厂区整体设计内容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文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26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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