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科技新城科创港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科技新城科创港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3)9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恒智科创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常熟市恒翔建设 (招标人)委托涵熙(苏州)工程顾问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数字科技新城科创港项目(一期)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1770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受监工程总造价约6亿。
2.3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25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140.11万元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
(2)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8其它要求:
(1)本工程申请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