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湖一矿三煤带式输送机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高压永磁同步变频调速一体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大南湖一矿三煤带式输送机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高压永磁同步变频调速一体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大南湖一矿矿区位于新疆哈密市西南,属哈密市南湖乡管辖,距哈密市区约79km,距南湖乡约45km,交通便利。
2.1.2招标范围:
1. 采购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高压永磁同步变频调速一体机4套(功率1400KW,电压等级10KV,含附属配套设备1套)
2. 具备的功能
将三煤带式输送机驱动装置改为永磁变频直驱。
2.1.3交货期(货物):
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货地点:大南湖一矿
2.1.4质量要求:
质保期为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或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质保期内产品在使用期间如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故障影响正常运行、影响现场生产使用或危及安全,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换,由此所发生的运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皆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2.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主要驱动设备一体机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主要驱动设备(一体机)】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
(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主要驱动设备(一体机))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合同业绩1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合同内容包含10KV变频调速一体机的销售;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