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1-4号锅炉磨煤机磨辊、磨盘磨损堆焊外委维修服务项目公告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防城港电厂1~4号锅炉24台磨煤机磨辊、磨盘磨损进行在线(或离线)堆焊维修,承包人负责1~4号锅炉24台磨煤机磨辊、磨盘磨损进行在线(或离线)堆焊维修工作,包括焊前检测、检查、旧堆焊层的清理与刨平工作(如有)、盘车减速机(投标方提供)等所有附属设备的安装/拆卸/运回甲方指定地点等工作,预计堆焊量39.2吨。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本合同服务期2年,磨煤机磨辊、磨盘磨损堆焊维修不是连续不断地一次完成,而是按招标方需求分段完成,招标方提前7天通知投标方进场。其中,
(1)单台磨在线堆焊的工期,不超过15个日历日,以投标方接手施工开始至堆焊验收完毕移交恢复备用止。
(2)单台磨辊离线堆焊的工期,自堆焊部件从装车离开电厂至修复后返回电厂止,不超过45个日历日。
2.4服务地点:广西电厂生产现场
2.5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截止当日)所提供的同类服务项目中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含)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投标人须签订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复查的权利,若发现承诺造假,按中煤集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截止当日),必须至少具有(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机600MW(含)火电厂20台(含)以上立式磨磨辊或磨盘堆焊的合同业绩。说明:
(1)投标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的、与项目单位(电厂或其上级单位)直接签订的,不能以母公司、子公司、技术支持方或合作方代替;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含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
3.4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资格要求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 年07月20日9 :00:00至2023年08月9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