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源公告
公告编号:XHXYGG202307190040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深圳雪花啤酒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XHCGXY202307190037
采购项目名称:建平公司2023年第三方检测项目
采购内容和范围:根据国标检验检测标准,对2023年废水、废气、无组织排放、噪声、雨水进行周期性监测和在线监测设备比对,并按合同规定时间出具合法有效的监测报告叁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名方具备的资格、接受报名的基本条件: 需提交营业执照、检测资质(涉及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登陆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3-07-26 08:0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锐
电话:13842155891
邮箱:shirui1@crb.cn
六、采购明细
行号 | 物品/项目名称 | 单位 | 需求数量 | 补充说明 |
1 | 臭气浓度 | 次 | 4 | 臭气排气筒 监测点位1个/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2 | 氨(氨气) | 次 | 4 | 臭气排气筒监测点位2个/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3 | 硫化氢 | 次 | 4 | 臭气排气筒监测点位3个/非连续采样 至少4个 |
4 | 颗粒物 | 次 | 4 | 麦芽除尘排气筒监测点位1个/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5 | 臭气浓度 | 次 | 4 | 厂界无组织监测点位4个/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6 | 氨(氨气) | 次 | 4 | 厂界无组织监测点位4个/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7 | 硫化氢 | 次 | 4 | 厂界无组织监测点位4个/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8 | 颗粒物 | 次 | 4 | 厂界无组织监测点位4个/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9 | 氮氧化物(同时监测烟气流量、含氧量等参数) | 次 | 12 | 燃气锅炉排放口监测点位3个/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10 | 二氧化硫 | 次 | 12 | 燃气锅炉排放口监测点位3个/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11 | 颗粒物 | 次 | 12 | 燃气锅炉排放口监测点位3个/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
12 | 烟气黑度 | 次 | 4 | 燃气锅炉排放口监测点位3个/瞬时采样1个 |
13 | 悬浮物 | 次 | 12 | 污水排放口监测点位1个/瞬时采样 至少3个 |
14 | BOD5 | 次 | 12 | 污水排放口监测点位1个/瞬时采样 至少3个 |
15 | 色度 | 次 | 12 | 污水排放口监测点位1个/瞬时采样 至少3个 |
16 | 石油类 | 次 | 2 | 污水排放口监测点位1个/瞬时采样 至少3个 |
17 | COD | 次 | 7 | 厂区雨水排放口监测点位3个/瞬时采样1个 |
18 | 悬浮物 | 次 | 7 | 厂区雨水排放口监测点位3个/瞬时采样1个 |
20 | 噪声(昼) | 次 | 4 | 厂界监测点位4个/瞬时采样1个 |
21 | 噪声(夜) | 次 | 4 | 厂界监测点位4个/瞬时采样1个 |
22 | COD | 次 | 12 | 有效性比对设备1台 |
23 | 氨氮 | 次 | 12 | 有效性比对设备1台 |
24 | 总磷 | 次 | 12 | 有效性比对设备1台 |
25 | 总氮 | 次 | 12 | 有效性比对设备1台 |
26 | PH计 | 次 | 12 | 有效性比对设备1台 |
27 | 温度计 | 次 | 12 | 有效性比对设备1台 |
28 | 明渠超声波流量计 | 次 | 4 | 有效性比对设备1台 |
七、采购说明
项目概述:根据国标检验检测标准,对2022年废水、废气、无组织排放、噪声、雨水进行周期性监测和在线监测设备比对,并按合同规定时间出具合法有效的监测报告叁份。
报价要求:(一)有相应的环境监测能力、检验检测证书资质的服务单位或机构;(二)无不良记录或征信不良的服务单位或机构;(三)不允许将我公司的相关信息外泄;(四)不允许转包、分包及联合体投标.(五)需提交营业执照、检测资质(涉及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合同条款:(一)本合同无预付款;(二)乙方在2023年12月10日前开具合同价款50%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发票明细(单价、数量、单位)与本合同约定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3 %)并审查无误在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后,30日内将同等价款汇至乙方指定帐户;2.乙方在2023年8月10日前开具合同价款50%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3 %),发票明细(单价、数量、单位)与本合同约定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并审查无误在扣除违约金及赔偿金后,30日内将同等价款汇至乙方指定帐户;(三)结算方式:转账。
其他要求:(一)合同期限: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按需办理CA电子钥匙(用于需插CA锁报价的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