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项目 项目编号:4403102022013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20130003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龙华区观湖街道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2022-2024)等六个街道批量招标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20 09:00 至 2023-08-08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7-29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03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范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14232.6 万元
工程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同一资质工程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接。 (二)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因此,同一家投标企业不能与其他投标企业形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投标文件递交 龙华区民治龙华等6个街道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合计总投资总投资14232.6万元,6个街道分别总投资均为2372.1万元,其中建安费均为2000万元。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同一资质工程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接。 (二)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因此,同一家投标企业不能与其他投标企业形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项目 项目编号:4403102022013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20130003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龙华区观湖街道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2022-2024)等六个街道批量招标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20 09:00 至 2023-08-08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7-29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03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范围: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14232.6 万元
工程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同一资质工程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接。 (二)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因此,同一家投标企业不能与其他投标企业形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投标文件递交 龙华区民治龙华等6个街道排水设施维抢修工程合计总投资总投资14232.6万元,6个街道分别总投资均为2372.1万元,其中建安费均为2000万元。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同一资质工程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接。 (二)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因此,同一家投标企业不能与其他投标企业形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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