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柳市镇岐头山东路(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乐清市柳市镇岐头山东路(一期)建设工程已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101-330382-04-01-75916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柳市城乡建设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07.68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1214.88万元,项目地点柳市镇岐头山东路,道路西起黄翁公路(规划为经二路),东至俊中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桩号为K0+000-K0+596.736,道路(一期)全长约为597米。
2.2招标范围:道路、交通设施、污水、雨水及路灯等附属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为准。
2.3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 年 /月 / 日以来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二)拟派 3.6拟派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后)担任 3.7□/。 (三)其他: 3.8投标人及其拟派 3.9R项目管理人员(除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