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业主2023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ZJZT-2023-11400,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义乌市 自有车辆(机动车、汽油摩托车、电动二、三轮车)保险服务项目事宜。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1个标包,中标2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00万元(含税人民币)。
标包号 |
服务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估数量 |
投标评审价要求 最高限价 |
预估采购金额 (含税人民币) |
评分权重 |
一 |
1 |
义乌市全地区邮政和速递机动车辆保险服务,车辆情况参考附件1,具体根据投保时招标人提供车辆信息为准。 |
137辆 |
折扣率(自主定价系数)≤135% |
129万元/年 |
86% |
2 |
义乌市全地区邮政和速递汽油摩托车辆保险服务,车辆情况参考附件1,具体根据投保时招标人提供车辆信息为准。 |
47辆 |
折扣率(自主定价系数)≤100% |
1万元/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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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义乌市全地区电动二、三轮车辆保险服务,具体根据投保时招标人提供车辆信息为准。 |
457辆 |
450元/辆/年 |
20万元/年 |
13% |
(二)服务序号1:义乌市全地区邮政和速递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在车辆参保前由招标人对2个中标供应商进行询价,中标供应商应答报价不得超过本次投标评审价(如投标评审价为70%,则询价时应答报价须≤70%),询价后,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下单并以询价后的应答报价进行结算。服务序号2:义乌市全地区邮政和速递汽油摩托车辆保险服务及服务序号3:义乌市全地区电动二、三轮车辆保险服务,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下单,本项目采购数量根据服务期内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
(三)合同期限:2年,若结算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则本合同提前终止;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1、机动车:按折扣率(自主定价系数)报价。报价包含:交强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货车:驾驶员10万、乘客2万;其他机动车型(10万×行驶证上的座位数)、第三者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10万)、代收车船税、不计免赔率及所赠送的服务等内容。*最高限价(折扣率)不高于135%(包含上年度有出险记录或新增的所有车辆)。
2、汽油摩托车:按折扣率(自主定价系数)报价。报价包含: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30万)、车船税。*最高限价(折扣率)不高于100%(包含上年度有出险记录或新增的所有车辆)。
3、电动二、三轮车:按每辆/年进行单价报价。第三者责任保险30万元(含物损),累计赔付,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或绝对免赔率10%,两者以高者为准。
招标人支付的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保险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投标评审价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
(五)技术和服务标准:详见合同草案及服务要求。
2.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支公司。
2.2.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合规发票。
2.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2.4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或业主纪委办公室,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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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
地 |
联 系 |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