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洛阳热电第二批20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预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洛阳热电第二批20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由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南省洛阳市投资开发建设。本次EPC总承包协议采购总容量暂估20兆瓦,为洛龙区龙瑞社区(2.3兆瓦)、龙兴社区(0.6兆瓦)、洛一高(1兆瓦)、洛龙区中小学校(2兆瓦)、腾飞市政(2兆瓦)、上发产业园(3兆瓦)、五洲国际(2兆瓦)、英开电器(0.6兆瓦)、乐泊停车(0.6兆瓦)、中集凌宇(3.4兆瓦)、洛北重工(2兆瓦)、双瑞特铜(0.5兆瓦),其中400V混凝土形式屋顶暂估容量占比约30%,400V彩钢瓦形式屋顶暂估容量占比约70%。
2.2 建设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洛阳市(含多个屋顶)。
接入系统方案暂如下:各光伏电站拟以400V电压等级就近接入附属建筑物低压配电系统或公网变压器低压配电线路。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模式,最终接入方案以电网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3.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资料收集、屋顶的承载力检测、排布、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初设需通过甲方组织的审查);具体要求:负责获取光资源数据,收集光伏场区(含配网)资料、屋面结构安全复核。依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包括负责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负责获取光资源数据,和周边电力配套设施数据,并开展组件布置设计、基础设计,防水设计等,原则上应按照最优角度和最大发电量设计。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2.3.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汇流箱、并网柜、无功补偿(SVG)、电缆、运行系统在线监控、接地网、接地极、电弧故障断路器、屋面防水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主、辅材的采购、运输、卸车、到货、保管、二次倒运等,数据采集单元通信或数据集中如产生费用(如运营商、电网等网络流量费用、数据平台接口费用等),应按照建设周期进行预缴,设备选型需满足远程集控要求,支持直接通过运营商网络传输至河南分公司集控中心指定IP地址和端口,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另需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
光伏组件以暂估价进行报价,中标后由招标人、中标单位联合开展光伏组件招标工作,共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参与评标,共同确定光伏组件厂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招标人提前向中标人出具光伏组件采购联系单,方可开展光伏组件招标工作。光伏组件中标价格不得高于采购开标当周华能集团集采价格,最终光伏组件价格据实调整计入合同总价。
招标人负责光伏组件出厂前监造,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3.3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含屋顶施工前检修、防水、除锈、刷漆、建筑、安装(含接地)、爬梯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矩阵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接入招标人集控中心,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系统要求。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2.3.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
2.3.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2.3.6质保期内的服务、培训;
2.3.7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工程内外部所有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屋顶障碍物(隔热层等)清除,与相关单位、屋顶产权方的协调并代理招标人办理相关协议签订,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完成项目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建设期工程保险等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
2.3.8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风险告知: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项目完成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项目由多个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组成,包含水泥、彩钢瓦屋顶,共计20兆瓦。本次预招标不保证全部容量项目均在服务期内实施。按照投标人建设单体项目分批执行该招标结果,按投产容量据实结算。若部分项目未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在屋顶载荷计算后未满足承重要求及项目投资测算后无法达到收益率、不具备建设条件,则不再执行本次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本次招标服务范围为洛阳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范围,且不保证范围内全部项目均在服务期内实施;对于范围外新批复的项目,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据本次招标结果实施;对于已批复的项目,根据中标人报价,得出的投资收益率达不到可研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重新采购。
2.5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后12个月。(合同履行期限内,已完成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的项目继续执行,否则不再执行)。
2.6 工期:具体以单个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3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承包业绩(包括屋顶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或PC承包项目、地面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或PC承包项目),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和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2.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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