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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上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9     浏览:0    
核心提示:服务项目-(上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上海)能源开发有
 

服务项目-(上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上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长宁路 113 号。
2.3 工程性质:物业服务。
2.4 工期要求: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若因甲方处置办公楼等情况,提前 30 日书面告知并解除合同。
2.4  招标范围:
(1)(上海)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静安区曹家渡街道长宁路 113 号,于 2019 年 7 月投入使用,地处静安、普陀、长宁三区交界的上海市曹家渡商圈。本项目为(上海) 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包括:客服、会务、礼宾接待、工程运维、保洁、消杀、绿化、二装管理服务、餐饮服务等。投标人要做好物业整体移交工作计划并在物业服务开始之前完成全部接收工作;服务期限届 满,投标人要负责做好与后续服务单位的交接工作, 确保各种资料完整移交、服务工作平稳过渡,不影响招标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人员要求为:本物业项目采取包干制, 物业团队应根据项目实际工作量合理配置人数(含餐饮服务人员)。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条件要求。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 1 项及以上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的商业、办公楼、写字楼全委物业管 理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能够证明建筑面积的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不含自有或自有物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3.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a)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b)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c)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 9:00 时至2023 年 8 月 2 日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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