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二次网智能电动调节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
2.2 建设规模: 679 套智能电动调节阀(含安装调试)及配套设施。
2.3 建设工期: 60 天。
2.4 设备名称: 二次网智能电动调节阀
2.6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智能电动调节阀 |
DN25 |
台 |
6 |
含 5 年通讯费、安装费(如有管道破损需进行改造)、调试费 |
2 |
智能电动调节阀 |
DN32 |
台 |
5 |
|
3 |
智能电动调节阀 |
DN40 |
台 |
2 |
|
4 |
智能电动调节阀 |
DN50 |
台 |
655 |
|
5 |
智能电动调节阀 |
DN65 |
台 |
5 |
|
6 |
智能电动调节阀 |
DN80 |
台 |
3 |
|
7 |
智能电动调节阀 |
DN100 |
台 |
2 |
|
8 |
智能电动调节阀 |
DN125 |
台 |
1 |
|
7 |
采集器 |
|
个 |
193 |
|
8 |
电表 |
独立电表,户头为招标人 |
块 |
193 |
由投标人负 责电表立户 |
9 |
其他 |
配套法兰、螺栓、辅材、阀门、采集器接电所需电线及穿线管等,根据实际情况核算 |
项 |
1 |
|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7 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2.8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2022 年净资产大于 0。
3.1.3 业绩要求:以投标截止日计算,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同及以上压力等级 和口径产品已投运业绩至少 1 份。(需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运行证明文件等。)
3.1.4 产品具有满足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密封性检测报告。
3.2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应满足以上所有要求, 并提供所销售产品厂家的产品授权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年 7 月 31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