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机二期项目噪声防治设备(含安装)和建构筑物外围护招标】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水土新城。
2.2 规模: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现有一期2台9F级(2×467MW)已于2014年年底建成投产,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建设2台H(J)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为2×741.87MW。
2.3 建设工期:本项目预计2023年7月开工,第一台机组预计2024年12月底投产,第二台机组预计2025年10月底投产,具体开工时间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批复时间为准。
2.4 标段划分: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噪声防治设备(含安装)和建构筑物外围护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重庆两江二期项目噪声防治设备和建构筑物外围护专项方案优化设计、材料供货、安装调试(注:噪声防治包括安装调试,建构筑外围护材料为安装指导)、噪声监测、环保验收配合、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签订合同6个月内。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如有调整,招标人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投标方,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年(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国内燃机发电机组全厂噪声治理(可包含建构筑物外围护)投运业绩且通过噪声监测验收,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噪声监测验收报告。
3.2.2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项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24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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