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电2024-2025年度(二年)固体废物接卸外运和灰场处置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 8×600MW+2×660MW+2×300MW。
2.4 计划工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730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 招标范围:承担内蒙古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600MW+2×660MW+ 2× 300MW,12 台燃煤机组固体废物(包含粉煤灰、炉渣、石子煤)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将未能实 现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粉煤灰、炉渣、石子煤)无害化处置,处置过程中所污染的石子煤仓 区域、渣仓区域、 2 处汽车放灰楼区域卫生的清理,处置运输车辆的调度指挥管理,处置工 作涉及排放设备操作、装卸、运输、灰场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台账统计管理,处置运 输中造成所污染道路的清扫,将固体废物拉运至托电指定的储灰场,并负责存储场所的日常运 维,包括填埋、整形碾压、覆土、防扬尘苫盖、洒水等工作。为满足生产需要,要求提供不 少于 30 辆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自卸处置车, 10 台推土机、 9 辆洒水车、压路机 5 台、装载机 7 台,挖掘机 2 台,清扫车 2 台,满足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发电机一台,配置不低于100KWh,应急使用。本项目预计年处置产固废物量约 500 万吨(从汽车放灰楼至灰场作业面,运距约 4.2 公里),处置短倒约 50 万吨(由高保什灰场短倒灰渣至 2 号转运站,运距约 3.4 公里)。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招标为汽车放灰楼调湿灰、渣、石子煤接卸外运至灰场及灰场管理等工作;
(2)以汽车放灰楼粉煤灰仓、渣仓、石子煤仓排放口为界,乙方负责排放口外灰、渣、 石子煤处置等工作,包括全厂无法综合利用的灰、渣、石子煤拉运、运灰道路日常洒水及维护、灰场日常作业、灰场管理站所有设备设施的巡检、维护;
(3)具体保洁工作范围:负责灰场作业区域,运灰道路及两侧 2 米内,汽车放灰楼 50 米内区域,渣仓、石子煤仓零米及 10 米内区域、 2 号转运站零米及 50 米内区域清扫,负责造成二次污染区域的卫生清扫;
(4)乙方负责汽车放灰楼调湿灰仓、渣仓、石子煤相关排放设备的操作工作;
(5)人员配置:人员不少于 63 人,其中必须配置项目经理 1 人、安全员 2 人,灰渣、石子煤排放人员 12 人(含现场主管及保洁)、灰场作业机械司机 18 人,自卸车司机 30 人,实 际作业过程中须根据现场工作量及时调整人员、车辆,足额配置(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员证)。
(6)根据灰场作业面现场地形情况,乙方运输灰渣所使用的车辆必须为前四后八后翻车,且外观整洁,车厢外部无积灰,定期对轮胎、车厢进行冲洗和清理,车辆车厢本体必须密封良好,不能有泄露,车厢上部必须有完全将车厢包裹的电动收放苫布,符合环保要求,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 40CM,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沿 10CM。车 斗应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 15CM,车斗尾部以下 20CM,杜绝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扬尘;
(7)负责短倒灰渣、石子煤至汽车放灰楼 2 号转运站皮带卸灰沟及装灰站 2 号皮带卸灰沟篦子清理工作;
(8)负责石子煤仓、渣仓、 2 号转运站的大门、卷帘门、入户小门等开关及维护;
(9)负责配合甲方在机组抢修时进行灰渣、石子煤的集中排放和运输;
(10)负责灰场所有门禁、冲洗站等设施管理及维护;
(11)工作所涉及的材料、人工、车辆、机具、备品备件、燃油等全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非生产使用的水、电、住宿等乙方有偿使用;
(12)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托电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1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灰渣、石子煤等私自运出厂外或私自处理,若发生,造成不良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灰渣、石子煤等私自运出厂外或私自处理,若发生,造成不良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配备相应的车辆及工作人员等,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管 理。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名单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名单相符,并能长期驻守现场。任何情况下的人员变动都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不得分包或转包。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的最后记载为准。
投标方要根据工作内容及车辆、人员配备做好价格的预测。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 投标人应在近三年需具有 1 项同类型燃煤发电企业固体废物接卸外运和灰场处置管理 整体业绩;或提供至少 1 个固体废物接卸外运相关业绩和 1 个灰场处置运行管理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4 安全员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员证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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