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苑物业租赁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31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2023GP-BJC001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中山苑物业租赁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3.2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分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含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3.6.分所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分所与总所只能选择一家参与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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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zld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