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大龙分公司零星土建外委工程已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龙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
2.2.项目规模:2×300MW亚临界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三年内有效,逐年签订。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37/17-SG-00801 |
大龙分公司零星土建外委工程 |
负责大龙电厂2023年至2026年度生产现场、办公区域及后勤区域土建零星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的“发包人要求”。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履约能力要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或者应急管理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者应急管理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并提供投标人为其所交纳的可通过公开信息网络系统查询的近一年以来的社保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14 20:45到2023-07-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