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马迹塘水电站位于资水下游,地处桃江县境内马迹塘镇下游 10km 的尹家湾, 距离下游桃江县城 43.5km。该工程为资水干流开发的梯级电站之一,下接白竹 洲水电站库尾, 上与修山水电站尾水衔接, 是一个以发电为主, 兼顾航运等综合 利用的水电工程。该工程设计控制流域面积 3560km2, 占全流域面积的13.6%, 坝址多年平均流量 702m³/s。总库容 1.03 亿 m³ ,正常蓄水位 55.7m,相应库容 0.34 亿 m³ ,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55.5MW,平均水头 6.87m,为径流式低水头电站, 年发电量 2.76 亿 kW ·h,年利用小时 4973h。
电站经过近 40 年的运行实践以及上下游新建梯级电站引起的水文条件的变 化,按原来的设计条件制造的部分检修闸门已不能满足电站的正常维护挡水需求。 主要表现在电站进水口检修门和尾水检修门的挡水高度已不能满足机组长时间 (检修周期约三至四个月)大修时有可能出现的枯水期洪水的挡水要求;下游梯 级电站正常蓄水位对本电站下游尾水的顶托, 船闸下闸首检修门的挡水高度, 也 不能满足船闸正常检修要求。根据《马迹塘水电厂进尾水检修闸门检测评估及机 组 A 修时防洪标准研究与设计初步设计》的要求, 对电站进水口检修门及其启闭 台车、电站尾水口检修门及其启闭台车、船闸下闸首检修门(包括船闸下游泄水 孔检修门)进行改造。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一套电站进水口检修门改造更新,含旧门叶拆除、新门叶制造、防腐、 运输、安装;
2) 一套进水口检修门启闭台车行走机构的改造更新、含原行走机构拆除、 新设备采购、加工、防腐、运输、安装;
3) 一套电站尾水检修门改造更新、含旧门叶拆除、新门叶制造、防腐、运
输、安装;
4) 一套尾水检修门启闭台车行走机构的改造更新、含原行走机构拆除、新 设备采购、加工、防腐、运输、安装;
5) 一套船闸下游检修门的改造更新含旧门叶移除、新门叶制造、防腐、运 输、安装;
闸门、埋件需由承包人在工厂内加工制造完成,并运至工地现场进行安装;
电气部分主要内容:电站进水口和尾水的单向台车控制系统(含起升机构和 行走机构控制系统)改造;新增在线监测系统和自动吊梁及控制系统,含所有供 电和控制线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进、尾水启 闭机改造前向地方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地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开工告
知、监检、改造完成后验收取证等工作。
2.3 工期要求
本项目从合同签订后 5 天内项目开工日起, 180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与 取证。具体开工工日期以发包人生产现场技术人员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等。
3.3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 5 年具有平面闸门制作、安装的施工业绩(必须提 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确定)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 B 证。
3.6.3 应有 5 年以上施工经历, 近 3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3 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6.4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 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 个以上相 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