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木斯至草帽村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360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木斯至草帽村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木斯至草帽村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3]3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运输部投资及佳木斯市政府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主线路线全长8.61km,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2.5m,土方量154991m3,设置桥梁1座(中桥),立体交叉2处(其中,1处设上跨大桥138.12m,1处下穿哈佳高铁),平面交叉10处(其中与一级路交叉3处,与二级路交叉1处,与三级路交叉1处,与四级路交叉5处)。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协助报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图纸变更及竣工验收阶段所需图纸和文字材料等。 2.5本项目主要内容见下表。 标段 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里程 最高投标限价 SJ1 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木斯至草帽村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沿线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协助报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图纸变更及竣工验收阶段所需图纸和文字材料等。 8.61km 3206279.44元 2.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止,其中: (1)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日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2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5)征地拆迁图汇编,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日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7质量要求:本项目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的各阶段深度要求,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 2.8安全目标:勘察设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近5年内(2018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单个一级及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不包含养护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里程不少于5公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必须为同一项目,业绩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2)在近5年内(2018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不包含养护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里程累计相加不少于15公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不为同一项目,业绩时间以对应业绩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提供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的,业绩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里程数仅累计计取一次。) 注:1)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设计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4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地下结构)、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勘察或设计资质。 3.5.3同一专业工程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3.5.4在同一标段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
(2)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
(3)投标人(包含联合体成员)自2020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存在因履约合同过程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或因自身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4)投标人(包含联合体成员)自2020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5)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包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1.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无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以2021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2.公路设计企业初次进入某省级行政区域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设计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 3.公路设计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最低信用等级方认定。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